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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區國稅局)加強宣導上課學員務必親自出席及簽到(退)

 

 

代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府函:加強宣導上課學員務必親自出席及簽到(退),尤其是受訓人員不得由他人代為上課代為簽到或已簽到但未請假而上課點名未到等情事,並請落實專訓課程之勤惰管理,學員出勤紀錄應與受訓人員名冊及簽到簿相符。本局會依作業規範加強抽查,倘發現有違反或不符合管理作業規範之情事發生,得依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廢止其辦理專業訓練課程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