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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114年12月份辦理「網紅與網路平臺課徵營業稅」講習會代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14.11.26中區國稅銷售字第1140010099B號函
主旨:檢送中區國稅局114年12月份辦理「網紅與網路平臺課徵營業稅」講習會活動場次資料,請踴躍參加。
說明:
一、財政部114年9月10日訂定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俾使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之個人(以下稱網紅)及利用前開網紅資訊內容播放廣告或提供相關付費服務之平臺,有一致性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準據。為使網紅及網路平臺業者更臻瞭解相關規定,中區國稅局特舉辦旨揭講習會活動,敬邀貴會成員參與,並於活動開始前至中區國稅局官網(https://www.ntbca.gov.tw,首頁/公告訊息/公告專區/講習會)報名。
二、為使講習活動順利進行,活動當日原則不開放現場提問。請學員於開課前5日透過網路Google表單「學員提問單」(https://forms.gle/g3Q7dazTDsGeNr5g8)提交問題,由中區國稅局彙整後,於講習活動當日一併回覆,感謝您的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