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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區國稅局)鼓勵小規模營業人於實體商店銷售貨物或勞務接受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



代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12.08.31中區國稅銷售字第1120008376號函


主旨:為鼓勵小規模營業人於實體商店銷售貨物或勞務接受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並強化利用「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推動行動支付之政策效益,中區國稅局將加強輔導適用該租稅優惠業者於結帳時主動提醒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裝置,並於結帳櫃檯明顯處放置行動支付收款標誌,請會員知悉。

 

說明:依據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辦理。